关于征集全省吴氏各宗支资料的通知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全省广大吴氏宗亲的要求,湖北吴氏文化研究总会研究决定成立《湖北吴氏总谱》编纂委员会,有序编纂《湖北吴氏总谱世系卷》。此项工作已于2017年1月份全面部署。为了进一步做好编纂资料的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各地上报资料的内容
1、本支吊线图。从吴氏始祖泰伯、仲雍至本宗支始迁祖。暂时未找到祖源的支系,自始迁祖开始下延10代。
2、本支文字谱。从吴氏始祖泰伯、仲雍至本宗支始迁祖的生、卒、葬、事迹等原谱记载。暂时未找到祖源的支系,自始迁祖开始下延10代。
3、氏族文化 。包括(1)、本支郡望;(2)、本支堂号;(3)、本支字辈(派行);(4)、本支家规家训;(5)、名人为谱作的序言;(6)、图片资料及其文字说明,如祠堂、重要的墓及墓碑、重要牌匾、重要纪念碑、重要的遗址、与吴氏有关的重要建筑或单位、与吴氏有关的名胜古迹等等;(7)本市、县范围内的与吴氏有关的历史故事或历史传说等。
4、本支古今名人。(1)、清代以前人物入编标准:文职县官以上者;武职将军总兵以上者;荣誉职称七品以上者;进士、太学生以上者;有文学创作、有医学专著者;民间奇人能人;有突出武功事迹者;有特殊事迹的支系始迁祖;低学历或低官阶但事迹突出的有民望者;保疆卫国平叛御敌的民间功臣;当地文化名人;勤政爱民为官一方有政声者;行医治病有德望者;为保国救民而死难者。(2)、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人物入编标准:各行各业有突出业绩者;行政副县级以上者;职称副高以上者;学历研究生者;学位硕士以上者;革命烈士;三等功及以上获得者;省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获得者;国家大、中型企业负责人;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商企业主;民间奇人;社会名流;在吴氏族务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含县以上吴氏民间组织负责人、各级吴谱编纂组织的主要组织者和主要编纂者、在吴氏族务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5、各市、县联络处组成人员名单和各支谱、市或县联谱编纂机构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
二、几点注意事项
1、上报资料的经办人,在上报资料时一定要注明自己的姓名、通讯地址、社团组织职务、联系电话、QQ号。
2、各地要充分发动,尽可能使全省各吴氏支系都知晓,最大限度地组织入编。
3、古今名人,要求写明人物的简历和主要业绩。古人简历按现有材料写。业绩据实写清。原则上每人字数不超过200字(业绩突出的适当放宽)。
4、各地务必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上报资料要真实、可靠、全面。请用电脑打字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IO月31日。《湖北吴氏总谱》编委会QQ:1193356370邮箱:1193356370@qq.com
5、各地要尽早、请尽快上报资料。如有特殊情况,请作专题说明。
《湖北吴氏总谱》编委会
2017年1月